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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黑名单”真可怕 合法守信是正道
 
税收违法“黑名单”真可怕 合法守信是正道
发布时间:2016-08-12 14:46 星期五
来源:法制网

 

  大家可能都知道,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形式。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每一个涉税主体都应该及时足额的缴纳应缴税款。但在实际生活中,偷税、逃税、骗税等税收违法事件频频发生。为此,国税总局设置了“黑名单”制度。截至6月底,各级税务机关已公布“黑名单”案件2470

  

 

 涉税企业“黑名单”在哪里公布

  据小编了解,各级税务机关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8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不但这些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会被公布,而且违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责任人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一并曝光。

  这些违法信息将被归集到“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同时,这些“黑名单”信息还会通过税务总局的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

  

  被列入“黑名单”后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由于现在对失信行为是部门联合惩戒的。所以被列入“黑名单”后会带来很大的问题。

  据小编了解,公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信息483人次,实际阻止出境56人次;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限制297名“黑名单”当事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金融机构667户“黑名单”当事人采取了削减授信额度提前收回贷款停止授信业务等措施;国土资源部门限制529户“黑名单”当事人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质检、财政、海关等政府部门也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了相关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还能被撤出吗

  上面看到了“黑名单”的威力了吧,可以说在联合惩戒的规制下,涉税主题将会的正常经营等将会寸步难行。所以很多当事人还是希望撤出的。

  小编了解到,,如果当事人能按照处理处罚决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实施检查税务机关决定,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对于满足撤出条件的已公布案件,经实施检查税务机关决定,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并通知其他参与实施联合惩戒部门

  据税务总局介绍,截至20166月底,全国已公布的税收违法案件中,共有621个案件当事人主动缴清了税款、滞纳金、罚款,占已公布案件比例达25%

 

  小编的话:税收是法定的,是每个公民应当负担的义务。国家建立“黑名单”制度正是希望涉税主体能够合法经营、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尽管联合惩戒的威力是巨大的,但若能够及时缴清税款,信用修复机制也还是会帮助您的。

  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守信合法的当事人固然会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但若失信则会受到各种限制,惩戒失信的“天罗地网”也是逃不过的。大家在税收方面还是尽量遵纪守法吧。

  (法制网编辑 莫亚奇 整理)

  

责任编辑:莫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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