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今年5月2日一大早,辽宁省抚顺市南杂木镇一家日杂店发生火灾,在附近驾驶吊车作业的18岁小伙兰郡泽迅速开来吊车,疏散了日杂店楼上全部14名居民。这一救援过程迅速在网上传播开。
大火扑灭了,但火灾导致的侵权纠纷不少。由于日杂店老板陈某赔偿能力有限,当时极力回避问题,避重就轻,受灾住户难返家园,双方都情绪激动。南杂木镇政府通过临时救助、现场普法、案情分析等来缓解大家激动的情绪,并指导司法所积极介入,开展调解工作。
“我们让受灾一方列出损失清单,而大家列出的清单赔偿金额远远超出了陈某的预想,她不愿进行调解,称有重大疾病,宁愿让大家把她告上法院。”南杂木司法所所长王震说。
怎么办?司法所为受灾住户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通过与律师的沟通,受灾住户感觉走法院诉讼程序时间漫长,他们的目的是想早点回家,因此又陆续回到司法所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重启的调解工作,则通过一对一的形式开展,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直接谈。经过反复协商,先有两家受灾住户与陈某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紧接着,其余8家也陆续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
在这10家受灾住户中,3楼一家住户损失最严重,房间和物品几乎全毁,这让调解工作变得异常艰难。
第一次调解时,这家住户主张40万元赔偿金,调解没成。王震对这家住户说:“你家受灾最重,我们都看在眼里,我们还会积极调解,如果达不成协议,你也可以通过诉讼渠道维权。”
第二次调解,对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评估,估算了重新装修的费用,最后赔偿金额降到15万元,但陈某还是不同意。这家住户打算走诉讼程序,与法援律师进行了对接。听说这家住户真的找律师准备起诉,陈某通过自己的律师了解到火灾定损、评估、诉讼费等费用也是很大数额后,主动找到司法所,希望再帮着继续调解。
“第三次调解,我们采取了让当事双方互相理解的方式进行,让陈某来到这户家中进行实地考察损失情况。当看到屋里墙体裂缝,烧毁的厨房、地板、卫生间等,陈某陷入自责,并表示会积极赔偿损失。”王震说,随后,又和这家户主沟通,陈某在大火过后已经赔偿别人100多万元,自己家也被大火烧毁,双方是老邻居,希望能互相理解。最终,经过政府领导、司法所的反复劝导,双方签订了价值10万元的调解协议。
“此次整个受灾调解过程,召开调解会议近20次,个人调解见面会超过30次,现场勘查更是频繁。”南杂木镇镇长孙义强说,南杂木镇政府和司法所历经3个月反复调解,终于让受灾的10家住户与日杂店全部达成赔偿调解协议,10户人家从最初的不理解,转化到最后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和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