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保安被派往服务单位上班7天,因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被打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保安公司却以未签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配合。保安张某为此将公司诉至法庭,并最终赢得了这场劳动者权益之争。 上岗7天, 保安工作中受伤
张某在西峡县某保安公司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公司指派他前往西峡县某中学执行保安职务。1月11日,张某到用人单位工作第7天,当天凌晨,张某与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张某被打伤。针对这一事件,保安公司调查后认为,打架事件是由张某用电警棒点击食堂工作人员造成,自身存在过错,也给公司及用人单位造成恶劣影响,为此,张某被公司辞退。
申请工伤, 遭遇一波三折
张某因为受伤要申请工伤认定,可是保安公司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理由是,双方是临时、简短、间断雇佣关系,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是长期雇佣关系。张某带着工资花名册、公司与他解除关系的通知到西峡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张某与保安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保安公司不服这一裁定遂上诉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认定,张某在保安公司工作,提供的劳动是保安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工资由保安公司发放,接受保安公司的管理,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未签合同, 不影响劳动关系
在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刘洪海说,无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而形成劳动关系称为事实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出现劳动争议后,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及“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及“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能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广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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